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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公交出行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一章 第二条:在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利用公共汽车和客运服务设施,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价格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出行服务的活动。
二、承办机构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选择公交出行
五、服务流程
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价格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出行服务的活动。
六、服务时限
在公交线路运营时间内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一)《六安市关于调整城市公交车票价的批复》(六价业〔2005〕65号)
(二)《关于六安城区空调公交车票价的通知》(六价业〔2012〕31号)
(三)《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公交票价相关规定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19〕305号)。
(四)《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免收下列乘客的乘车费用:
1.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
2.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
3.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免费乘车的其他老年人;
4.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
5.其他享受免费乘车政策的人员。
标准:
1.投币:
(1)非空调季节1元/人次。
(2)空调季节空调车2元/人次。
2.刷卡:
(1)非空调季节:成人卡0.9元/人次、学生卡首次0.42元/人次,第二次起0.9元/人次。
(2)空调季节:空调车:成人卡1.7元/人次、学生卡首次0.7元/人次,第二次起1.7元/人次。
(五)《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2000年3月27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2017年3月3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 第十六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队离休退休人员凭有效证件享受下列优待:(二)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工具。
(六)《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一、保障对象: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 二、保障措施 (一)优先乘坐交通工作。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工具时,享受当地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六章 第五十三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八)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我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告》一、免费人员范围 全国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统称“优待证”)的人员。二、使用范围及方式 持证人凭优待证,在六安市域范围内免费乘坐常规城市公交车、城乡公交车(不包括定制公交),具体线路附后。新增常规线路参照执行。优待对象乘坐公交时,实行刷卡乘车,规范管理。
(九)《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一、政策内容(一)免费乘坐公交车辆。具体为六安市公交企业、各县区公交企业运营的常规公交(不含定制公交、网约公交、旅游专线、临时专线等非常规公交)。
八、咨询方式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电话:0564-3962577
2.城市公交出行信息发布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章 第十八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运营协议确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班次运营。确需调整的,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意,并提前十日向社会公告。
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情况需要临时变更线路、站点、时间的,建设单位、活动举办者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协商确定调整运营方案,并由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提前十日向社会公告。因道路、桥梁除险加固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调整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二、承办机构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信息化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公交出行服务信息需求
五、服务流程
1.搜集需要发布的城市公共汽车出行信息。
2.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通讯、单位网站和微博、微信及时向社会发布。
3.及时听取和采纳群众的意见建议。
六、服务时限
长期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信息化中心
电话:0564-3962586
3.“掌上公交”出行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四、实施加快发展政策(七)鼓励智能交通发展:重点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服务效率。
二、承办机构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信息化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公交出行服务信息需求
五、服务流程
市民安装“六安公交”APP,在手机上查询公交线路、公交站点、公交导乘、周边信息服务以及任意地点间换乘方案、分享位置和线路等。
六、服务时限
长期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信息化服务中心
电话:0564-3962586
4.城市公交出行IC卡办理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五章 第五十八条: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2.《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六章 第三十九条: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残疾人证优先购票、优先乘坐,代步专用辅助器具免费携带;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3.《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章 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免收下列乘客的乘车费用:(一)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二)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三)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免费乘车的其他老年人;(四)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五)其他享受免费乘车政策的人员。
4.《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2000年3月27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2017年3月3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 第十六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队离休退休人员凭有效证件享受下列优待:(二)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工具。
5.《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 一、保障对象: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 二、保障措施 (一)优先乘坐交通工作。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工具时,享受当地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6.《关于六安城区公交车票价推行IC卡收费的批复》(六价业[2007]24号) 一、IC卡收费系统实行三种形式,即普通卡、学生卡和优惠卡。学生卡使用范围是中、小学生;优惠卡仅限70岁以上持证老人和盲人使用。二、持IC普通卡乘车每人次0.9元;持IC学生卡乘车每人次0.42元;持IC优惠卡免费乘车;现役军人免费乘车。三、居民首次购买IC卡不收成本费。遗失或损坏的,可具实收取IC卡成本费,成本费标准由你委根据IC卡成本据实核定,报市物价局备案。
7.《关于六安城区空调公交车票价的通知》(六价业[2012]31号) 一、空调公交车空调票价:投币2元/人次,IC普通卡1.7元/人次,IC学生卡0.7元/人次。四、对7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及警察继续实行免票乘车。
二、承办机构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普通卡:公民
交联卡:公民
学生卡:仅限于六安市区就读的普通中、小学学生(不含中专、技校、职高),非本市区户口的需提供新学期有效缴费发票(初一、高一新生可带录取通知单)。
敬老卡: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
优惠卡:1.残疾人;2.在职的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
四、申请条件
符合服务对象的群体
五、申报材料
(一)普通卡:凭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方可办理。
(二)交联卡:凭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方可办理。
(三)学生卡: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新学期有效缴费发票原件(初一、高一新生可带录取通知单)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方可办理;
(四)敬老卡: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方可办理。
(五)优惠卡:残疾人需本人凭身份证原件、本人残疾证原件、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方可办理;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凭本人工作证、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近照一张方可办理。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请携带规定材料到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受理: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
3.发放:办理完毕后交顾客验卡。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六安市物价局《关于六安城区公交车票价推行IC卡收费的批复》(六价业[2007]24号)
标准:首次办卡免费,补卡、第二次及以上办卡收工本费5元,充值额不得低于40元,10元为一档,最高可以充值900元;敬老卡、优惠卡免费。
九、咨询方式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服务中心
地址:1、龙河西路与将军路交叉口;2、六安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电话:0564-3962780。
5.“公交服务热线电话”受理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五章 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运营服务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二、承办机构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信息化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属于公交客运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意见建议、寻物寻人。
备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交服务热线及时告知来电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一)投诉人未购买足额车票;
(二)投诉人的乘车证件是无效的;
(三)不涉及城市公交客运主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职责范围的;
(四)举报人没有明确的对象、事实和理由的;
(五)已经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受理、仲裁、复议机构受理和处理的;
(六)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事项。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人联系电话,申请事项;
2.投诉举报申请:投诉举报人要有明确的对象、事实和理由。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拨打服务热线0564-3995110。
2.受理:0564-3995110服务热线填写电话记录,对于能及时予以答复的电话业务,应当及时办理。对于不能及时答复的,根据电话内容,对电话业务进行分类,并在3-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或解决。
3.办理: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答复”的原则,进行调查、专办。
4.回复:受理人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来电人,回复内容包括事情的基本情况、处理依据等内容。无法与来电人取得联系的情形除外。
5.抽查回访:对办理的结果进行抽查回访,听取来电人对受理人回复结果、处理情况和满意度程度的评价意见。
七、办理时限
1.对于咨询业务、寻人寻物类的来电,即办。
2.对于举报类的投诉,采取原则上3-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服务热线
电话:0564-3995110